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首页 > 稽察工作
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项目稽察

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实施指南》的通知

发改办稽察〔2017〕1663号

  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省会城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
  为推进项目稽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规范、有序开展,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〈在项目稽察中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发改稽察〔2016〕2667号)要求,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《项目稽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实施指南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开展项目稽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。

  附件:项目稽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实施指南

  
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
2017年10月10日